近期開始讀早期台灣經濟發展史的相關人、事、物,其中李國鼎、葉萬安、劉大中、蔣碩傑有許多書籍與文章可以參考,然而在尋找資料圖中,有感於台灣這方面資料越來越難找,一來是這些書籍相對生硬與冷門,因此出版商已經倒閉或無意再版,這些人過去的政績都是台灣應該珍惜,應該像是一些投資大師或文學大師的書籍一樣,一出再出才對,然而如今距離台灣最近一次產業政策的1980年代只過去40年,相關資料卻已經非常難進入公眾視野,因此想做一個計劃,每天讀這些書籍的一個篇章或演講,來幫助自己,也幫助大家回憶起當年台灣如何從戰爭的荒蕪中創造奇蹟。
目前預計從李國鼎的14本叢書開始,每天一個章節,透過摘要與思考的方式,提供給大家一些思考,鑑於還是要尊重版權方(此書是從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取得,他們這類套書也已經所剩不多),所以不會提供原文。
臺灣從事有計劃的經濟建設,係自1953年實施的第一期四年經濟建設計劃開始,至今年(1968)止,正好實施了四期四年計劃,如自1953年算起至去年(1967)的15年間,臺灣的經濟成長率平均每年為8.4%;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自1964至1967年的三年間,平均每年成長率達11.1%。每人所得至1967年且已提高至209美元。
臺灣的經濟結構已自過去之以農業為主,轉變而為農工並重;民間及政府消費雖逐年增加,但因其增加速度不及國民生產毛額增加之速,故其所佔可用資源總額的比例,則逐年下降;而投資及出口則有增加之勢。此外,由於國民所得的增加及消費的減少,國民儲蓄大量增加。1966年儲蓄毛額已達國民生產毛額的21%;島內資本形成80%以上係來自島內儲蓄,和過去投資財源外援佔三分之一以上已大不相同。
1952年公營事業佔工業生產總值57%,到了1967年,公營事業降至30%,民營提升至70%。
1. 積極推動經濟發展工作
台灣經濟發展,是以民生主義為指導原則,由政府領導經濟的發展。事實上,政府過去曾擔任民營企業的代管人、新事業的創辦人、供應原料、收購成品及冒最大的風險提通企業所需的貸款,這些工作在經濟進步的國家,都是為眼光遠大的企業家和銀行家所擔任的,但在台灣經濟發展初期,缺乏此種人才,如政府不出來擔任此種工作,民營工業將很難迅速發達起來。 - 李國鼎
其主要目的實在求以最有效、最迅速的途徑,從事經濟建設,提高生產力,充裕物資供應,滿足臺灣市場需要,以及增加出口,以求對內穩定物價,對外改善國際收支。
自1953年以來實施的四年計劃,一直是經濟發展的指導原則,而不是一個個沒有彈性的詳細工作計劃。因缺乏經驗,僅列有農工生產及交通運輸三部門的個別計劃。
2. 第二期四年經濟計劃 (1957年至1960年)
計劃目的在繼續開發資源,增加農業生產,加速發展工礦事業,擴大出口貿易,以增加國民所得、就業機會及改善對外收支。
此期計劃的設計較前期已有進步,除農、工、交通運輸,及專案四部門計劃外,並列有為執行計劃應具備的財經措施,以及作簡單的綜合設計。
當時企業面臨兩個重大困難:其一是由於台灣環境與財力限制,工業部門多屬經營不經濟的小規模企業,且進口替代已經趨於飽和。其二是為加速經濟發展,需要有適宜的發展環境。
3. 第三期四年經濟計劃 (1961年至1964年)
為了改善上述困境,第三期計劃的主要目的在於改善投資環境,促進投資,提高生產力。
此計劃除了列有農、工、交通運輸、對外收支各部門之外,開始注重社會建設發展。
該計劃執行前三年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均有達標,最後一年,也就是1964年,經濟成長超出目標甚多,外匯準備也因此大幅增加。
3. 第四期四年經濟計劃 (1965年至1968年)
此次計劃特別著重高級工業的發展,擴大工業基礎,以求經濟結構的轉變。此次計劃的設計,曾試設計總體經濟模型,並編制1961年之產業關聯表,作為總體經濟部門與個別計劃協調的參考。
現在已經執行三年,無論農工生產與對外貿易,均超過原定目標。在1965年美援停止後,仍繼續維持快速成長。